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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• 請問提案場域需要具備什麼資格?
      • 113-03-27

      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,且所提供之實踐場域區域範圍,須為鄉鎮市區數位發展分群二、三、四(依據附件1國家發展委員會109年鄉鎮市區數位發展類型分類結果)提案場域除了提供實踐場域之外,並須指派1位場域專責人力擔任申請案召集人,負責申請案統籌執行之職責。每一場域至多申請1案。

      一、營利事業:依法登記之公司組織,並須於經濟部社會創新平台登錄。

      二、非營利事業:非屬營利事業法人、機構或團體,並須經中央或地方主管機關許可設立。

      三、數位服務據點: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「數位服務據點推動計畫」核定公告之數位服務據點。

    • 請問數位人才需要具備什麼資格?
      • 113-03-27

      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,及提供相關資料佐證。每一數位人才至多申請1案。

      一、曾參與政府各級機關、大專院校辦理之數位培訓課程、資訊應用競賽等結訓或參賽入圍證明者(包含但不限於以下計畫):

      1. 數位青年T大使推動計畫
      2. DiGi+ Talent跨域數位人才加速躍升計畫
      3. InnoServe大專校院資訊應用服務創新競賽
      4. 資訊應用服務創新創業新秀選拔
      5. 創業歸故里創新創業競賽
      6. 總統盃黑客松

      二、具資通訊、軟體開發、軟硬體系統整合、資料工程與機器學習、統計與網站基礎架構、數位行銷/企劃/內容、市場開發、產品/設計等相關經驗或專業證照,且可提供相關證明佐證者。